成都市双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校园招聘公告 -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21 00:24:10   浏览次数:382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成都市双流区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双人社发〔201925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17名,其中拟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2名。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为事业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双流区概况

    双流区幅员面积466km2,辖9个镇街,常住人口超过140,是国家级天府新区、成都临空经济示范区四川自贸试验区航空板块重要承载地。2017年成功获批全国第6个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2019,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62.05亿元、增长8.8%综合实力全国百强区排名第32位。

双流地理区位优越,坐拥全国第四大航空枢纽——成都双流国际机场,是中西部唯一同时拥有枢纽机场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等口岸平台的,享有“天府第一门户、中国西部明珠”的美誉。产业基础雄厚,构建了以航空经济为引领,以电子信息、生物产业绿色能源等传统优势产业为支撑的1+3现代适航产业体系。全区集聚各类企业85000余家,世界五百强、中国五百强企业120余家。科技资源富集,拥有四川大学、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等高校和院所40家,创新创业载体150余个,各类高层次人才200余名。2019年全国科技创新百强区排名第33位。社会事业进步,2019年全国营商环境百强区县排名第16位。教育、医疗、购物、旅游、交通等优质资源聚集,城市宜居品质显著提升。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

面向全国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及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后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2019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07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受疫情影响毕业的可根据所在高校相关规定适当延长),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报名截止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符合。

附件《2020年成都市双流区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17人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中“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20192020年高校毕业生包括20182019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及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一般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三、招聘具体条件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4.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应聘者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应聘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名称”分别相符;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 20208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不含受疫情影响原定夏季毕业的应届生)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公告发布当日);

8.现已是双流区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9.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205259002020651700

    2、报名方式及程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收取报名费,资格初审后将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系统网址:

https://xiaoyuan.zhaopin.com/company/CC000920319D90000000000

应聘者登陆后按系统提示完成报名,同时将以下全套个人证明材料扫描件电子版按①②③顺序分附件在系统内上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国(境)外留学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初审

    根据应聘者提供的资料,对应聘者进行网络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将以短信进行通知。资格初审通过人数高于1:3比例的岗位组织笔试进行筛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原件校验。笔试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组织笔试的岗位将以短信方式确认应聘者参与笔试意愿。短信确认后,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未通过短信回复确认参加的应聘者不得参加笔试。

    因新冠肺炎疫情,打印准考证时间及后续考务安排日程拟于6月中下旬在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告,请考生务必关注。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三)原件校验

    校验通知:进入原件校验的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将在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校验方式:原件校验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须应聘人员本人参加,应提供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执外国文凭者,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定);招聘条件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或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工作起止年月、工作表现等)以及社保部门出具的、包含此段工作经历时间段的社保缴纳清单;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本人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报考“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20192020年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的,需现场签订《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校验要求:原件校验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空缺,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并进行原件校验。

   (四)在线测评

    主要测评应聘人员职业价值观和职业行为风险,测评时间以短信通知为准。通过原件校验的应聘人员等额参加在线测评,并生成测评报告供后续面试参考。

    (五)面试

    参与在线测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方式及内容: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专业知识、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心理素质、临场应变能力等。

    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80分的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相同的加试一题。

面试成绩与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一并在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体检及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1.体检标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在三级乙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费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考机关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面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2.考察要求

    考察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面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及报到

1.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面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2.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区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如系2020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凡被聘用的人员,原则上应当在双流区内工作满5年以上方可申请调(流)动。

五、相关待遇

(一)本次招聘人才入职后将具有事业编制,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

(二)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转正定级。转正后,博士研究生可以聘用到管理七级岗位或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硕士研究生可以聘用到管理八级或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

(三)享受成都市双流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相关福利待遇。

六、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成都市双流区纪委监委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联系电话:028-85736230

详细地址:成都市双流区正通路555

邮编:610200

    咨询电话:028-6559588884676               

              028-85826122

七、特别提示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双流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发布,请应聘者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在考核招聘期间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重要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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